河北香河工伤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虽坎坷但终将胜诉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在工伤法律事务的战场上,河北香河的这两个工伤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就像是两位顽强的战士,尽管一路历经无数艰难险阻,但胜利的曙光已在前方隐约可见。
先来看第一个河北廊坊香河客户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工伤案先行垫付行政诉讼官司。
这一案件的历程就像是坐过山车,充满了起伏。
2023年夏承接这个案件后,就遭遇了一系列的挑战。
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首先婉拒了先行垫付,理由是未穷尽执行措施,未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这无疑是给希望泼了一盆冷水,首战告败。
紧接着,香河县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也失败了,法院支持了经办机构的婉拒理由,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突破的困局。
然而,在第三场战役中,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撤发回,这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我方成功扳回一局。
随后,发回后的香河县人民法院一审胜诉,支持了几乎全部先行垫付诉讼请求,而且还确定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直至寿命,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但对方不服提起上诉,现在正在等待廊坊中院二审开庭。
不过,按照目前的形势来看,不出意外,二审将会维持原判。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那么就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案件也将迎来最终的胜利。
而且,预计2025年春夏之交时先行垫付款项就能到达工伤者手中,不过后续还有两个民事诉讼官司,一个是工伤赔偿连带责任纠纷案,另一个是第三人侵权案,这意味着后续的诉讼之路仍然漫长,但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的胜利已经近在咫尺。
再看第二个河北廊坊香河县客户家属工亡先行垫付官司。
这个案件的经历更是充满了曲折。
2023年春承接这个案件后,就开始了一场艰难的战斗。首先是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婉拒,理由是香河为生产经营地不承担先行垫付,应由公司注册地北京石景山区承担先行垫付。
随后,香河县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失败,紧接着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诉讼也失败了,一、二审法院都支持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婉拒理由。
之后,转移战场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垫付也遭到拒绝,拒绝理由正好与香河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婉拒理由相反,应由生产经营地香河先行垫付,不应由公司注册地北京石景山区先行垫付。
然后,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继续失败,败诉理由和石景山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拒绝理由一致。
不过,我方已经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等待通知开庭,同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之中,虽然目前暂无最新进展,但这一系列的努力都表明胜利的希望依然存在。
虽然上述这两个重大工伤先行垫付行政诉讼官司都历经坎坷、曲折和磨难,但为什么说它们最终都会赢呢?
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就是先行垫付案最有力的法律武器。就像一把尚方宝剑,只要合理运用,就能在这场战斗中取得胜利。
小结:
河北香河的两个工伤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虽历经多次败诉,但都有胜诉可能。
第一个案件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且二审有望维持原判,第二个案件虽多次受挫但仍在积极上诉和再审审查中。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是有力支撑。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261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