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活动

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的自然权利是没有期限的

2022-09-03 19:58:25 李洪涛律师 进入主页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返还债务的自然权利是始终存在的!

2021年9月13日,天空断断续续地飘着小雨,就在这个日子,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我和刘某律师代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了网上开庭审理。

这种异步审理,是对智慧法院的灵活适用,是对网上开庭审理的践行;这样会更方便。简易程序是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的第一审的且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才可以适用。

我们代理的当事人张某某,即原告,准时到庭,被告朱某某没有到庭,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曾经是朋友,关系不错。出借人出于一片好心,为了帮助借款人进行生意的顺利运营,就借给了王某某九万五千元整。当时是用支付宝直接转账给了借款人。出借人在欠款的期间,也向借贷人要过,催其尽快还款,均没有有效的回应。

可是,时隔5年的今天,借款人依然没有还钱之意,后来,借款人还把当时用的手机号码注销了,换了一个新手机号。

原告无奈,就把借款人起诉了,这非常明显地表明了被告不想还钱。

借钱还债,天经地义,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行规和道义。

你被告耍赖皮昧着自己良心不还,不怕受到道德的谴责吗?原告请求被告还钱的自然权利是永远不会消灭的。

你被告借来了钱,得到了帮助,生意也运作起来了,也赚到了更多的钱,可你就忘记了曾经的你是如何做起来的。不说什么吃水不忘打井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你连基本的道义、良知都丧失了。竟然故意躲避耍赖。你的灵魂能够安吗?你恐怕会终身难忘,心中永远不能释怀。法律上的诉讼时效虽然会助你耍赖,但你的良心可能会永不得安宁的,因为你永远欠着别人一笔良心之债。

法律条文固然不喜欢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快息讼,为了尽早的定纷止争,为了不让诉讼无止境的纠缠下去。法律的诉讼,虽然有时效、期限的限制,但你作为一个借钱不还的失信之人,遭受到良心谴责的时效是无期的、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欠别人的债不还的人,做梦都有可能会遇到债权人向自己讨债,惶惶不可终日,心里天天会不得安宁的,难道这不就是一种心灵上的最大自我折磨吗?!一个人不能失德,更不能失信。失德会让你遭受更多心灵的折磨,失信会让你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