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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脑死亡司法鉴定受限到专家论证意见:工伤认定另一种可能

2025-05-27 08:23:54 陈剑峰律师

从脑死亡司法鉴定受限到专家论证意见:工伤认定另一种可能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在工伤认定的复杂领域中,特别是涉及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时,证据的获取与判定往往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脑死亡司法鉴定和专家论证意见就是其中不容忽视的环节。

    在一些这样的案件里,由于病历资料尤其是全部病程记录存在缺陷,使得脑死亡司法鉴定难以顺利进行。

    脑死亡有着三个基本特征,然而,在部分病历资料中,这些关键特征的记录却有所缺失。

    有时候,病程记录仅仅显示患者处于昏迷状态,却没有明确是深昏迷或者深度昏迷,这就像一幅拼图缺少了关键的一块。

    还有些时候,病程记录中关于呼吸状况毫无描述,没有提及是否存在自主呼吸。只要在病历描述中缺少一种或者两种脑死亡的基本特征,要做出合适的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意见就变得十分困难,就如同在迷雾中寻找精确的方向,却没有足够的线索。

 

    当司法鉴定这条路走不通的时候,我们并非就毫无办法。

    此时,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便是专家论证意见或者专家论证分析意见。

    这就好比在一条道路被堵住时,我们尝试寻找另一条小径前行。

    专家论证意见虽然不像司法鉴定那样具有权威性,但它总好过在没有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况下空口无凭。

    而且,专家论证意见的最后结论如果能够确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已经脑死亡,那么它依然有着不可小觑的价值。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在研究中注意到一个鼓舞人心的现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也存在个别专家论证意见被法院采纳的情况。例如: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4日所作(2019)冀08行终58号行政判决书。

    这就是黑暗中的一丝曙光,为那些因无法进行脑死亡司法鉴定而陷入困境的工伤认定案件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

    一旦专家论证意见被采纳,就有可能达成认定为工亡的目的,这对于那些期待公正的工伤者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一个希望的信号。

 

    小结:

    在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中,病历资料缺陷会导致脑死亡司法鉴定困难,此时专家论证意见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替代选择,且已有个别裁判案例中专家论证意见被法院采纳助力工亡认定。

    这体现了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多种证据形式的探索与尝试的重要性。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271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