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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中国建设续写使命担当 ——访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主任万刚律师

2021-07-08 16:10:09 万刚律师 中国当代律师网 进入主页

编者按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建设“法治中国”与党的历史使命同频共振,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与人民幸福唇齿相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涵和法治保障。

20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同时也是《律师法》颁布25周年,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深入,对于像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主任万刚律师这样有着15年法官经历,25年律师执业经历,在法律界合计贡献40年的老一代法律人而言,可以说,他们既是从我国“法制”到“法治”的亲历者,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参与者和引领者。

近日,万刚律师在接受笔者专访时,谈了谈自己从事法律工作40来的经历、感受,以及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感触和感想,并对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愿景进行了客观的展望。


从法官到执业律师

编者:万律师好!您是新中国恢复法治建设以来的优秀法律工作者,但是您一开始并不是做律师,您之前具有15年的法官生涯,应该说是资历非常丰富了,而且在行业内如鱼得水,然而后面转行做律师,是什么原因让您走进律师执业之路?


万刚:我只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转行做律师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原先是法官,曾在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担任业务庭庭长、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及院长助理,从事过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的审判以及法律研究工作。“文革”期间,我国的公检法都被“砸烂”了,法院、检察院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才在全国各地陆续恢复。1980年8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并于198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一度废止的律师制度已经重新恢复。律师的主要人员是来自“文革”前在公检法部门工作的一些老同志,来自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转业干部和“落实政策”的原政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全国律师人数寥寥无几,难以应付1983年“严打”开始以后数量激增的案件,因此,很多案件,包括一些刑事案件,开庭时都没有律师,被告人得不到合法的辩护,大多数被告人本身又不懂法,也没有知法懂法的人向他们提供法律帮助,“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重存在,这势必造成许多冤假错案。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完善了律师制度,规范并保障了律师执业行为,能够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这一年,我毅然放弃中级人民法院的职位,放弃了仕途,放弃了优厚待遇,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成为四川省自贡市有史以来第一个辞去公职的法官。同年我就获得了律师证。此外,我爱人原先是自贡市十佳教师,作为成都市引进人才,到了成都的一所中学任教,同时孩子也到成都上学。出于对家庭的照顾及收入等因素,加上我对律师行业的热爱,或许就是这些因素也是我辞职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原因之一吧。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编者:25年律师执业生涯,您已成为国内法律界的资深大律师。回顾之前走过的路,您对律师行业最深刻地感受是什么?要想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有哪些核心内容和理念需要掌握和坚持?


万刚:我是1996年开始从业,在国内可以算得上执业较长的律师之一了。我算是第二拨律师,第一拨是“文革”前的法律工作者,粉碎“四人帮”后,重新回到律师行业。从业25年来,我经历了很多风雨,我的主要业务是诉讼,这离不开我多年在法院积累的工作经验,我曾先后两次进修,是法院培养了我,1984年,我们作为第一批学员在刚刚恢复不久的四川大学法律系进行脱产学习,有全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刑法学会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制定参与人之一伍柳村教授,宪法学前辈秦大雕教授,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叔文等法学家、法律实务家担任兼职教授,有幸受教于法学家、法律界前辈的谆谆教诲。回到法院工作几年后,恰逢四川大学法律系初次招收研究生,我有幸参加了四川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的学习,由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康扬教授担任我的指导教师,因此我在法律逻辑方面有了一定的研究。通过两次进修,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理论,这样反复的过程,使我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学成归来,由于前述原因,我选择了从事律师工作。法律逻辑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为我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为律师工作中的很多的问题,就是包括法院,特别是刑事案件,逻辑学方面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冤假错案,作为一名律师,必须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司法机关更准确地办好案件。由于司法人员都是国家行政人员待遇,付出得很多,可待遇却相对较低。我从事律师工作之后,收入明显提高,时间由自己安排,就有更多的空闲加强学习。通过不断地学习,我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更有信心做好本职工作,得心应手地办理各类案件。在现行的法律框架范围内,除我国宪法外,法律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我们的法律思想也要与时俱进。我国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善,但法律本身还在不断变化,我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看有什么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随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这样,在办案的过程中才能做到成竹在胸、胜券在握。


从“法制”到“法治”

编者: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律师法》实施25周年,伴随改革开放的四十多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您也是作为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您如何看待中国法治建设这些年的发展的?


万刚: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结合中国的国情以及世界各国立法经验,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原先的“法制”是“制度”的“制”,现在的“法治”是“治理”的“治”,在过去的一段历史时期,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现在我们要运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来保障我们依法治国,用依法治国来保障我们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完善。


业精于勤,术业专攻

编者:您精通民商事、经济犯罪案件、知识产权、企业投资等众多领域,内容复杂,且有跨界。是什么样的原因使您能够擅长如此多领域的法律服务?对于年轻律师的成长您有何建议?


万刚: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民商、刑事案件都接,因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有几十名律师,可根据各自的特长来分配任务。律师不是到市场上寻找我们擅长的案子,而是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往哪方面跟进。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法律分类比较多,包括民商、行政、刑事以及非诉讼案件。我比较擅长诉讼,但是法律顾问也是我的常业,比如:我是四川师范大学的法律顾问,四川师范大学设有法学院,老师们主要从事教学及法学研究,川师大看中我,是因为我占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目前,国家全面实施普法教育,司法部每年都有普法计划,全民都在接受法律教育。我在从事普法教育的过程中也在学习,即面对不熟悉的案件或法律问题,我也逼着自己学习。律师需要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我曾是四川电视台的法律顾问及四川电视台几个专栏的客座嘉宾,面对的是媒体和普通百姓,讲一个案例,评判一个案件的时候,必须要深入了解与该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浅出的讲评,这涉及到很多领域,这就迫使自己要不断学习。我曾经办过很多经济犯罪案件、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你提出年轻律师如何成长的建议问题,我认为:业精于勤,年轻律师有一个漫长的学习实践的过程,不要急于求成,要反复学习多思考,加强技能训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我担任事务所主任后,20年来,我给我们所的律师提示“要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和证据,忠于委托人的最大合法利益”,我想这段话会对年轻律师有所帮助和启迪。


案例是律师最美的语言

编者:执业多年,您办理了很多大案要案,在您经手的案件中,有哪些给您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又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或者对推动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万刚:在我担任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法律顾问期间,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个调皮的初中生在游览该基地时逗弄大熊猫,不慎坠入熊猫池内,结果被熊猫咬得遍地鳞伤,造成残废。学生家长状告学校和基地。经调查表明,基地尽到了提示、告知及谨慎义务,在熊猫池栅栏外设立了警示牌,提醒游人严禁逗弄大熊猫,严禁投喂食物。因此,法院判决基地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由于管理不善,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此案涉及到校园内外学生安全、未成年人行为归责及野生动物保护等诸多法律问题,因而受到中外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多家报社以“熊猫无罪”为标题予以报道此案,此案还惊动了国际动物保护组织,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我本人也因此案声名鹊起。

还有一案,成都银河王朝大酒店,系改革开放以来四川省首家外资企业,投资5亿元人民币,属当时四川省外商投资最大项目之一。由于某位时任四川省副省长及其他领导从中作梗,没有真正体现吸收外资企业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银河王朝大酒店长达八年无法开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我国的改革开放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鉴于此事一直悬而未决,投资方银河公司负债累累,时任四川省省长、成都市副市长等领导高度重视。此案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出现了很多冲突,有很多政治因素和背景,我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代理此案。经过多方协调,终于成功地解决了投资方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好评,真正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在吸收外资政策的落实,挽回了当地政府的声誉,有力地促进了内陆地区吸收外资,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还有一起是挪用公款、受贿案。一位稽查队长被指控挪用四千多万元,受贿两万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4年。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他服刑三年后,在保外就医过程中要求我帮他申诉减刑。我看了卷宗后,感觉这是个无罪案,我代理当事人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后来再审宣判当事人无罪,最终纠正了一起错案。

执业25年来,除办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外,我还办理了一些刑事案件,其中成功地办结了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不予起诉案件,多达50多件人次。


顺应时代,与时俱进

编者: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案件的复杂性也在不断提升,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您如何更好地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


万刚: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也日趋彰显。首先,我们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其次,我们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损害老百姓利益或企业利益以及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利益冲突事件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要求司法独立,要求制止司法腐败、行政腐败,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要化解其中的矛盾,在化解矛盾的过程离不开律师,因为律师是法律专家,提供法律帮助是我们律师的神圣使命。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搞清案子,搞清证据;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用法律的思想、立法宗旨、立法思维武装自己,因为我们有些法律条款之前是有冲突的,现在国家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冲突和矛盾,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废止了一些互相抵触和失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尤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后,给所有法律工作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更要非常精通法律,要对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负责,要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我们更要集思广益,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懂地向同行请教,向专家学习,大家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履职,贡献才智

编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您认为律师行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积极履职尽责,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万刚:我曾担任过四川省省委、省政府民族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四川电视台、四川省文联等机关团体和企业的法律顾问,我做了很多法律工作者应该做的事。工作期间,我深深感受到,我们的党政机关越来越重视法律,都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这对我们律师既是考验,也是期盼。律师得到了广阔的市场,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和辛勤付出,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尊重,律师所做的工作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我感到非常欣慰。另外,为了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及公检法司安等部门都相继公布了保护律师制度、保护律师合法权益、律师依法履职的相应的法规及规章、决定。《律师法》保障律师权益的措施也逐渐得到落实,律师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律师也不能因为党和政府重视律师制度就不履职和乱履职,而是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各种法律关系的复杂化,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要不断地努力学习,从而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帮助。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同和回报。站在新的起点上,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充分运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脚踏实地,以“工匠精神”从每一件事做起。


后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如今,年逾花甲的万刚律师依然身体力行奋斗在法律战线的前沿,尽管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对业务已经驾轻就熟、游刃有余,却仍锲而不舍地钻研法律知识,切切实实地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想,脚踏实地地办好每一件案件。他这种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的精神为后辈们做出了表率和榜样,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万刚律师在用他每一天的工作践行一个法律人的初心,那就是为建设法治中国继续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为法治中国建设续写使命和担当。

笔者以为,若我国的司法战线皆是如万刚律师这样精通业务、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担纲,那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中国”不远矣!


注:原文曾刊发于“中国网”,本文做了重大调整和改编,感谢原文作者:谢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