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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凤: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

2020-04-14 17:24:48 赵长凤律师 进入主页

赵长凤 律师

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赵长凤,女,1948年2月26日出生,北京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毕业,中共党员,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律师,1981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后赵长凤是北京地区的第一批律师,初始是北京市顺义县法律顾问处律师,1993年顺义县法律顾问处更名为长荣律师事务所,2001年律师所改制后更名为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至今。

赵长凤律师于1988年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了全国第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中央领导接见全体律师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期间,邓颖超和康克清等接见了全体代表。赵长凤律师还曾担任北京市第一、二、十届律师代表。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赵长凤律师自1983年至2009年任顺义区妇女联合会常委,曾多次获得市级、区级优秀党员、优秀律师等荣誉。赵长凤律师曾担任顺义区第一届律协监事、第二届副会长,现任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北京市顺义区第三届律师协会监事长,顺义区第五届党代表。2016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律师”称号。

口述历史北京律师行业发展历程

口述人:赵长凤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国家恢复律师制度以后,于1981年3月份由我们原顺义法院司法行政科十一个人和法院一名副院长组建了司法局,同年由我和王兆民律师和朱凤鸣律师组建了顺义县法律顾问处,王兆民和朱凤鸣原有律师资格,我在1981年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经济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班以后,于1981年取得实习律师资格,1983年我通过业务考核取得正式律师资格。为了扩大律师队伍,司法局又招了十几个人分配到法律顾问处工作,对法律顾问处行政上由顺义县司法局管理,法律顾问处人员工资由市司法局发放。市司法局成立市律师协会时,我作为顺义县律师代表参加第一届律师代表大会,此后我们的行业管理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协负责,因当时全市只有正式律师200人左右,法律顾问处承接的案子比较复杂一些和有争议的要向市司法局和律协汇报,记得当时听取我们汇报案件最多的是付志仁律师(市律协副会长)和潘世照律师、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桂子年处长。市司法局和市律协曾经组织全市律师到山东省烟台、威海、兴城等地旅游,第一次年底组织律师开年会,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宣布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宴会后组织舞会,我还记得周纳新律师当时的舞姿非常优美,也就是在那次有一位男律师教我跳会了交谊舞。市司法局领导和市律协领导和全市律师共同载歌载舞的热烈场面令我至今回味无穷。顺义县法律顾问处在市县二级组织领导下,律师队伍逐渐扩大,1993年市司法局要求各法律顾问处的名称均改为律师事务所,顺义县法律顾问处更名为长荣律师事务所,2001年根据国家2000年5号文件,律师事务所由国办所变更为合伙制,长荣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我们所出去了十几律师另办自己的合伙所,而我和江洪林、乔从人、刘电满、崔贤东等十几名律师始终坚守在众人所称的老所,这个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正义不畏强权的精神多年来从未改变,顺义区虽然现在有35家律师事务所,170多名律师,但我们所律师在社会上的口碑是无人能比的。北京律师行业的成长是伴随着国家经济改革形势的发展,国家越强大越需要我们律师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形式需要律师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才能不辜负国家赋予我们维护国家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

初出茅庐经受了锻炼和考验

口述人:赵长凤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读书时期,我看过外国小说悲惨世界,里面的内容有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从那时开始我理解律师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并产生了如果有机会我要成为一名律师的理想。是国家司法制度的改革使我成为一名正式律师,实现了我的梦想,自1981年至今我在这个行业奋斗了37个年头。

1982年顺义县法律顾问处成立以后接的第一起是一个抢劫案,二位老律师让我来办理,我当时是实习律师,第一次办案心情有些紧张,虽然原在法院工作时我知道刑事案件办理的程序,但自己从未亲自做过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为了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庭前我仔细阅卷手抄卷宗材料,先和王兆民律师一起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认真撰写了辩护词,开庭那天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更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因我承办的是律师制度恢复以后第一起案子,各司法部门都很重视,公、检、法三个部门庭、科以上的领导等均来到大法庭,我坐在辩护席位上往庭下看大约有一百多人旁听,心情更是紧张,王兆民律师坐在旁边鼓励我说:“你不要慌,注意法庭审理的每一个程序,认真听取法官的庭审问话,发表辩护意见时按照你准备的去说,到时候看着法官发表辩护意见,以示对法官的尊重。”开庭时我全神贯注法官的庭审调查的每一个细节,当法官让我询问被告时,对被告有关犯罪情节我问了几个问题,在法庭辩论时,我照本宣科读了书面辩护意见,公诉人彭某发表公诉意见反驳我的辩护意见,这时我全凭自己对案件掌握的情况,有理、有利、有节的为被告做从轻减轻的辩护,并引用了法律有关条款对被告从轻处罚做辩解,本案公诉人彭某是有多年经验的办案人,双方辩论第一轮公诉人彭某态度很正常,第二轮我感觉到公诉人彭某有一点绰绰逼人的态度,第三轮公诉人彭某见对我的辩护意见无以反驳感到失了面子,怒气冲冲的对我指责:“请辩护人注意对被告犯罪的态度。”当时旁听席一片小声议论纷纷,我心里一惊不知如何面对公诉人的辩论态度和指责,王兆民律师小声和耳语,别慌,咱对这个问题在大庭广众面前没有必要与公诉人一争高低,你简单解释一下就可以了。我面向法官心平气和的说:“我今天是恢复律师制度以后第一次出庭,没有办案经验,今天主要是向法官和有办案经验的公诉人学习,我与被告素不相识,根据法律规定顺义县法律顾问处接受被告委托,指派我为被告抢劫一案做辩护,是法律的规定被告应享有的权利,对被告的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被告的犯罪情节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我提出让法庭在对被告定罪量刑时参考没有不当之处,关于公诉人称我对被告的犯罪态度问题,超出了我与公诉人辩论的范围,我认为为没有必要为这个问题与公诉人再继续辩论,请法庭考虑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希望我的辩护意见能得到公诉人的支持和理解。”公诉人彭某为此问题没有再继续与我争辩,法官宣布辩论结束。公诉人彭某在法庭辩论中发生的情况是我意想不到的,我认为这不是坏事,我初出茅庐遇到这样的情况,对我真是个锻炼和考验,如果我不是对案件情节了解的很详细,我无法与公诉人彭某做第二、三轮的辩论,如果我没有心理素质,面对公诉人彭某的态度我会不知所措,在法庭上出丑,我没有想到在那时紧张的心情没有了,在发表意见时我是那样的从容,这是对我心理素质的考验,也是对我在法庭应变能力的锻炼,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投来赞许的目光。第二天检察院起诉科洪科长带着公诉人彭某来我单位,表示向我赔礼道歉,我对公诉人彭某表现出宽容大度,与公诉人彭某握手时我一再表示:“昨天的事情没什么,我年轻没有办案经验,以后多向您学习。”洪科长和公诉人彭某都很受感动,此后我在办理多起案件与公诉人彭某对庭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此案法院考虑了我对被告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对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第一次出庭使我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辩护技巧及胆量,此后在办理刑事案件出庭时,自己再也没有那么紧张。第一次出庭我终生难忘,这次开庭也让公、检、法部门认识到了律师辩护的程序和所起到的作用,初出茅庐遇到意想不到的小风波,使我经受了锻炼和考验。

服务于民坚持公平正义是我一生的信念

口述人:赵长凤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1983年我转为正式律师以后,我承担了顺义县妇女联合会的法律义务顾问,又被选为妇联常委,我为各乡镇妇联为广大妇女宣讲婚姻法、继承法,为妇联解决各类疑难案件,义务为有困难的妇女和老人代写各种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参加妇联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我这个常委当了26年,从未收过当事人一分钱,在此期间顺义区妇联换了五任主任,妇联的干部开玩笑说:“您这个常委当的时间是最长的,做的工作也是最多的,如果不是您年龄大了,我们真想让您永远当妇联常委。”

1983年以后我承担了顺义县建筑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范围全覆盖了全区,我为建筑单位审查建筑承包合同,那时利用建筑工程合同诈骗顾问单位的情况非常猖獗,我利用各种方式识破诈骗分子的阴谋,不分昼夜去了多个城市与诈骗分子周旋,为建筑企业减少了重大经济损失。我刚开始承担建筑企业法律顾问时,他们对我曾经有过怀疑,认为只有男律师蔡可以做好他们的法律顾问,但一年后,他们认为我不但遇事能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能坚持原则、且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比起男律师一点都不差。在承担建筑行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中,我曾经帮助顾问单位解决多次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为顾问单位讨债历经十多个省市。曾经为解封法院非法冻结顾问单位的账户与法官辩论周旋,冒着被法院追究责任的风险,为了挽回顾问单位的经济损失,默默承受着风寒酷暑,却从未有过怨言。对我这个女律师来说,建筑行业的领导基本上都是男同志,相比较之下他们更信任男律师能为他们做好服务,我多年辛勤的付出不但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和认可,更使我在建筑行业做了三十多年的法律顾问,现在我虽然年界七旬,至今还在承担部分建筑单位的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三十多年,我没有办理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我深知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我们必须应有的政治本色。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在每一案件中坚持公平正义也是我一生的追求。在多年办案中,我完全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法官从未有过贿赂行为,我办理胜诉的案子没有掺杂过其他因素,但只要我认为法院的判决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依法维护,我会通过各种诉讼程序坚持到底。如2009年我代理王贺伶诉秦城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纠纷案,顺义区法院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和适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依法维护了王贺伶的合法权益。被告秦城上诉以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顺义法院再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失实,作出的判决更是严重侵犯了王贺伶的合法权益,王贺伶上诉以后二中院维持再审判决,后王贺伶申请高院再审,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二中院完全按照被告秦城的答辩意见,作出更加严重失实侵犯王贺伶合法权益的判决,王贺伶病故后,她的丈夫和子女作为当事人,我帮助他们对此案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现此案已经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历经9年时间,只有顺义法院第一次判决是没有问题的,顺义法院的再审判决和二中院的上诉审和再审判决,始终是在围绕着秦城编纂的谎言判决,为了纠正此案法院错误的判决,九年来我虽然只收了王贺伶一次代理费,虽然王贺伶已病故,但为了这个案子能得到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我自驾车多次往返于顺义法院、市二中院、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利用所有的诉讼程序,能使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对此案立案审查,我多年来付出的心血无以言表,对此案我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我是人民的律师,追求公平正义是我一生的信念,我一生不贪图名和利,只求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公正体现在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之中,服务于民追求公平正义是我一生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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