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文章

公司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之争还会继续

2026-06-10 12:53:22 陈剑峰律师

公司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之争还会继续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2026年4月27日上午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一个公司注册地先行支付还是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行政诉讼案例。

    有一个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后再审判决认为,到底应由公司注册地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还是应由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者或其家属具有选择权。

    工伤者或其家属若是首先选择了公司注册地先行支付的,那么公司注册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当予以先行支付,不应再推给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

    若是工伤者或其家属选择了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的,那么,生产经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当予以先行支付,不应再推给公司注册地去先行支付。

    这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某一个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终审裁判思维。

    因为我国目前法律上关于公司注册地先行支付还是生产经营地先行支付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各种裁判规则都有。有裁判公司注册地予以先行垫付的,也有裁判生产经营地先行垫付的。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日前在河北省廊坊市某区县承办的一个类似案件,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后于2026年4月15日终审判决应由生产经营地河北省廊坊市某县予以先行支付。

    我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为河北廊坊某区县工亡待遇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分别在河北和北京各打了一轮行政诉讼官司。第一轮行政诉讼官司在河北进行,一审败诉,二审廊坊中院继续败诉,直到河北高院裁定提审后终审判决家属一方胜诉。第二轮行政诉讼官司在北京进行,一审败诉,二审北京一中院继续败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北京高院日前裁驳

    在河北廊坊打一轮行政诉讼官司并且在北京石景山又打一轮行政诉讼官司,这样全程下来就是三年多时间,与搭档左大律一起合作承办。2023年3月承接此案,直到河北高院提审后再审终审判决胜诉,但官司尚未结束,后续还可能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方可最终落实。

    行政诉讼官司进行了三年时光,对信任我们北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的家属来讲,虽然诉讼过程十分漫长且不易,一败再败,屡战屡败而又屡败屡战,最终的最后一局胜诉判决还是令家属十分欣慰的!三年时光并没有白费,公平正义终究来到了。

    关于公司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予以先行垫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还会在司法实践之中存续下去,毕竟法律对此尚处于空白地带。虽然有2024年底的最高院内部会议纪要规定可以由生产经营地先行垫付,但毕竟尚未上升至法律规定。各地是否参照也都不一定。

    有些法律规定需要在法院司法实践之中经过很多年的经验总结后方可最终上升为法律明确的规定。这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有时候,司法实践走在法律规定的前面,摸索着前进。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540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