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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刚: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

2021-07-08 16:04:33 万刚律师 进入主页

万刚 律师

万刚律师于1957年10月出生。现担任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及研究生毕业。1996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曾在法院任法官十五年。

社会职务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四川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民进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省律师协会财金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雅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金融仲裁院仲裁员、成都市成华区民主监督员、成都市成华区政协委员等职。

先后担任

四川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法律顾问、主席特别助理;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电视台、四川省委、省政府民族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成都熊猫基地、四川省民族投资有限公司、《教育导报》社、二滩电力咨询公司、晨光化工研究院、嘉陵集团、九龙电力股份等各机构、单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荣誉

四川省优秀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等。

专长领域及著作

擅长民商事、经济犯罪案件的诉讼及处理,对知识产权、企业投资、兼并、破产、房地产、基本建设等法学领域有较深研究。著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务研究》一书(担任副主编)。

我国从“法制”到“法治”的亲历者和建设者

声势浩大的严打结束后,万刚在职进入四川大学法学院进修。刑法学界前辈,中国刑法学犯罪因果关系的缔造者,刑法理论的奠基人伍柳村教授,带他进入了刑法学的殿堂;新中国刑事侦查学缔造者之一的周应德教授的指导让万刚在刑侦学、法医学领域更加专业;原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1993年更名为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陈康扬教授作为万刚的研究生导师让他在法律逻辑学领域受益匪浅;万刚严密的推理和严谨的论证能力得到刑法分则凌楚瑞教授,刑法总则老师刘家琛、赵炳寿教授的赞赏。

粉碎“四人帮”恢复法院后,作为全国第一批脱产学习的法官,经过几年带着问题的学习和积累,万刚在刑法、民法领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后来成为经济庭庭长、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以及从事律师工作做好了铺垫。

1996年,已经成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的万刚,放弃仕途,放下既有,在领导的惋惜中辞去公职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

20多年来,万刚律师办理了诸多在国内外极具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如:备受海内外媒体乃至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关注的全国第一起熊猫伤害学生“熊猫无罪案”;受到省委、市委两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的“成都银河王朝大酒店8年无法开业案”;泸洲老窑成都经销公司产权案;四川省直属工会集资案;希望集团知识产权案;城东电站产权交易案;川化集团委托经营案;以及原乐山市某副市长挪用公款案;某稽查队长“一审判决14年,申诉无罪案”等多起职务犯罪无罪案

20多年来,万刚律师始终坚持“律师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和证据,忠实于委托人的最大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和法律精神,得到广大当事人以及司法办案人员的高度评价和钦佩。

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被提到国家战略地位,中国法治环境也在不断改善。十九大更是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为国家战略。而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对于像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的万刚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而言,既带来了更多的机遇,赢得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更严峻的考验,对他们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因为他们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使命。万刚律师也成为我国由“法制”到“法治”的一个亲历者和建设者。

媒体评价

年逾花甲的万刚依然身体力行地奋斗在法律战线的前沿,尽管从业二十多年以来,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对业务已经轻车熟路,了如指掌,但他却仍锲而不舍地钻研法律知识,切切实实地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想,脚踏实地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他这种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的精神为他的后辈做出了表率,同时也是各行各业的年轻人学习的楷模。如果我国的司法战线都是由像万刚律师这样精通业务、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担纲,那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中国”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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