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得鹏律师办理的诈骗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变更为量刑更轻的职务侵占罪
解得鹏律师
近日,解得鹏律师代理的Q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审查逮捕阶段成功推动诈骗罪变更为量刑更轻的职务侵占罪,基准刑从七年八个月有期徒刑降低为三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如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当事人刑期显著降低,为后续争取更优量刑奠定了重要基础。
【案情回顾】
当事人与某教育培训学校签订招生协议,约定招生提成,接受学校的管理,以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其间代为收取学生学费几十万元,因迫于还债压力,便将学费占为己有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后无法填补资金缺口,经学校报案,公安机关以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辩护工作】
审查逮捕阶段第一天,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接受Q某家属委托,指派解得鹏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并由同事邱鑫茹(安徽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协助工作。
解得鹏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刑事辩护中“黄金救援期”的工作,第一时间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其工作性质、涉案具体行为及主观认知,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脉络,全面介绍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量刑规定、刑事案件流程,安抚当事人情绪。
经过全面细致的案情研讨,权威观点、案例的总结分析,及时撰写并提交两份《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充分阐述当事人与学校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本案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并与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进行多轮有效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逮捕通知书将涉嫌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量刑更轻的“职务侵占罪”。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充分展现了解得鹏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对罪名辨析、证据把握、程序推进的专业能力。在审查逮捕这一关键阶段,把握“黄金救援期”,及时进行专业、精准的辩护介入,通过会见掌握关键信息,并提出最有利的法律意见,实行书面意见与口头论证相结合、法律逻辑与证据分析相支撑的沟通策略,确保了辩护意见不仅“被提交”,更“被理解”和“被采纳”,最终推动检察院依法变更罪名,实现了审查逮捕阶段的实质性辩护成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解得鹏律师团队用实际成果证明,刑事辩护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庭审对抗中,更蕴含于每一个程序节点的精准介入和专业判断里。本案的成功,是一次对刑辩律师“专业、敬业、职业”精神的生动诠释。
【本案启示】
从基准刑从七年八个月有期徒刑降至三年五个月有期徒刑,超过二分之一的刑期降幅,是辩护成效最直观的体现。在法治进程不断深化的今天,精准的罪名定性、扎实的法理论证、高效的程序应对,始终是刑事辩护获得最佳效果的根本保障。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解得鹏律师团队将以本案为契机,继续深耕刑事辩护专业化道路,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