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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辉伦: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保卫城市文化记忆的律师先锋

2019-01-14 16:04:27 赵伟主编

熊辉伦: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保卫城市文化记忆的律师先锋



熊辉伦 一级律师

 

民建会员,执业27年,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曾获杭州市首届十大律师先锋、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及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均报道过其先进事迹及法律案例。

早年从业于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3年转入杭州市第九律师事务所,1997年加入民建,后担任支部负责人。无意中涉入“政坛”,而组织部门也正有意培养,2000年为加入“WTO”国家明令体制内律师。

3个月内脱钩,于是“官办律师”成了“民办律师”。2006年创办了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而今其律所梦早已实现,他的愿景是以后人们谈及辉伦所时,会竖起大拇指并称赞其为百年老所。

2007年其代理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该案入选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和《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8 年刑事审判案例卷)》。2010年,其代理的全国“十大个性贪官”乔某受贿案,该案例入选《2010年中国法治蓝皮书》和2011年第三期《环球人物》杂志封面。但其所代理的案件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当属“杭州孩儿巷98号‘陆游小楼’拆与保民事诉讼案”, 成为全国首例历史建筑保护胜诉案,直接促使《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改,并成为杭城数百幢历史建筑得以保留的转折点。2007年该案被评为“浙江律师在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中最有影响力的十大案件”。二审中,法院采纳上诉方律师呈堂的新证据,并依法作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拆除孩儿巷98号古宅诉讼请求的终审民事判决,现杭州孩儿巷98号被杭州市政府确定为“陆游纪念馆”和“文保单位”。

作为律所主任,积极带领团队助推社区城中村改造深度法律服务,并入选杭州律师十大影响案件(2012-2016)。2013年3月27日《人民日报》刊发题为“浙江法律服务覆盖城乡”这样写道:“蹲点社区,熊辉伦只是一个缩影。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三方”身份优势,浙江律师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力量。”自1998 年起至今其一直担任所在区“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2008年作为市民代表参加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规划管理规定》所提法律建议,当场获时任杭州市长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