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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起这个时代赋予我们责任和使命——访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鹰律师

2019-12-18 15:14:25 律界观察 进入主页

 

编者:

蓬勃发展的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那些在各个领域为经济活动保驾护航,为政府依法施政建言献策的智囊参谋,可谓一步一步推动着这个时代向前进发展的进程,他们是这个社会的精英和中坚力量,他们总能在这个国家、社会需要的时候不辱使命、冲锋陷阵,真正做到鞠躬尽瘁、殚精极虑……他们为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的蓬勃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才华和心血而不求任何回报,他们是社会的脊梁,国家的栋梁,因为他们时刻铭记着这个大时代所赋予他们责任和使命。今天的主人公就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蓬勃发展一路走来的一个执着“奉献”20余年的法律人——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鹰律师。

黄鹰 律师 

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鹰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可熟练使用英语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黄鹰律师同时兼任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曾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四届委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朝阳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已担任四届委员),民建朝阳区委副主委,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近二十年曾担任两届北京市政法系统特邀监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三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等社会职务。具有从事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和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业务资格。

擅长领域
公司业务、房地产业务、基础设施、能源、国际商务及相关诉讼、仲裁的法律事务,特别擅长企业收购、兼并与合并和企业产权重组的律师业务。 

业务实例 
黄鹰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律师办案经验。曾为国内外著名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万达集团、埃克森公司、壳牌公司、三菱公司、索尼公司、中航技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中技公司、赛特集团、新奥特集团、达因集团、钢研集团等,并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赞誉。 

黄鹰律师先后主持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收购巴基斯坦和泰国油田的法律工作;代理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收购江苏春花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香港汇元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参与国汇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代理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收购金玉大厦股权的法律审查,受赛特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赛特产权重组出具法律意见;策划并完成北京新奥特集团的股份制改造;主持华夏银行股权重组的策划与法律工作;担任埃克森石油公司在中国投资的法律顾问;受沧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参与沧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三井商事的合资策划和相关法律工作;主持中航技集团上市公司收购成都发动机厂和保定精密仪器厂的项目,除主持参与以上数十件公司及投资业务外,还参与了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制工作;起草国际贸易合同,代理相关的诉讼仲裁业务,同时担任万达集团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著述

《中国企业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与存在法律障碍》、《国企能否介入企业产权交易》、《企业产权交易主体的确认》、《外商收购中国企业产权的法律探讨》、《中国律师在企业产权交易中的作用及地位》、《地方有关企业产权交易立法之比较研究》。

印象

上世纪60年代初生于北京的黄鹰律师,同样有着那个时代在其人生道路上留下的时代烙印,舍身忘我为国分忧,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自觉而坚定的担当和奉献。笔者依约来到赛特大厦21层北京道和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道”行天下,“和”谐共生,“道和”也。所主任黄鹰律师已经安排好淡淡香茗等候笔者的到来,还是那样开朗热情;还是那样气度非凡;还是那样儒雅庄重……如此强大的人格魅力吸引着笔者,同时也吸引着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与之交流、合作、畅饮人生……在往昔的回忆中,笔者也走进了黄鹰律师35年传奇的法律人生之路、奉献社会之路。

北大岁月

上世纪的1980年,黄鹰进入了北大校园,开始了法律人生的启蒙之路。北大未名湖滋润了多少学子的心田;见证过多少学子的痛苦与欢乐;留下了多少学子的足迹和遐思;寄托了多少北大人的光荣与梦想……“未名影社”,这个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众多北大学子留下美好记录和记忆的社团,其负责人之一就有现在笔者采访的黄鹰律师,由于对摄影的热爱,在北大读书期间黄鹰一直担任着未名影社社员、副社长和社长职务,总是为校团委和学生会及广大师生记录下在北大校园里那最美好的时刻。在逝去的岁月里,在北大学子们经常驻足的著名的“北大三角地”更是留下了黄鹰青春岁月的痕迹,缠胶卷、洗照片、参加社团活动为各个社团活动、新生入学、老生毕业拍照留念,黄鹰的大学生活忙碌而充实。

走进中央讲师团

毕业后分配到原石油工业部外事司的黄鹰,除认真做好并完成本职工作外,就是参加更多的社会活动,还担任了部机关团支部书记。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决定指出“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性任务。”一周后,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亲自挂帅的科技、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根据教育体制改革方案,中央决定从党政机关抽调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干部,参加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1985年9月25日,作为教育部的一个常设机构,中央机关讲师团办公室(后更名为中央讲师团办公室)成立。1986年8月,胡耀邦总书记以一篇《再同年轻知识分子谈成长道路问题》在人民大会堂迎来归来的1985届讲师团和送走1986届讲师团的演讲。

每一届的中央讲师团都实行“自愿报名、组织审批、领导批准”的方式,由于讲师团对成员有一定要求,所以很多时候,是组织上有指向性人选,再征求他们的意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这么顺利,许多人认为,中央讲师团是为精简机构的又一次上山下乡运动,将来回城肯定困难,也有人怕条件艰苦,或觉得自己不胜任,顾虑重重。时年25岁的黄鹰得到信息即响应党中央号召,心无旁骛报名参加了中央讲师团,作为1986届中央讲师团成员之一,黄鹰参加了由当时的石油工业部和财政部组成的新疆分团,从此登上了西行的飞机,赶赴新疆克拉玛依,开始了支教生涯,在那里洒下了青春和热血,在那里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讲师团结束后,黄鹰律师被中央讲师团评为优秀团员,被团中央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人的一生就要讲奉献,奉献不是为了索取”,黄鹰与笔者分享着他的人生格言。

参政议政  矢志不渝

在新疆支教期间,黄鹰认真备课、讲授专业知识,获得了当地老师学生的热烈响应,一年后回到首都北京的黄鹰更加稳重而富有力量。黄鹰开始参与到原石油部机关团委的工作中来,26岁当选为了原石油部机关团支部书记,直至92年退团,他同时也成为了党的后备力量和重点培养对象。1992年,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一位老会员建议黄鹰加入民建,这样更能发挥黄鹰的才华和实现其人生理想。民建属参政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政治体制内,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所认可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1993年4月,在老会员的力荐下黄鹰正式成为民建会员。1993年下半年,在民建中央组织部、民建北京市委的直接参与下,黄鹰为成立民建中石油支部而奔走,于1994年1月民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支部开始组建并成立,黄鹰取得了老同志的信任,被推选为第一届支部主委。

从支部主委到朝阳区工委委员、区委委员,再到北京市委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的委员(四届),黄鹰律师无论工作如何忙碌,总会抽出时间积极参加民建活动。他现在是民建朝阳区副主委、民建北京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朝阳区政协常委、提议案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等等。这些职务和事务每年占据黄鹰律师3—4个月的工作时间和精力,且这些额外的活动和工作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但黄鹰律师却任劳任怨、执着前行、以苦为乐,且乐此不疲。笔者以为,奉献一时易,但要20余年如一日的坚持,没有成功的事业、没有强大的内心力量、没有坚定的人生信仰、没有强烈的责任和使命感,这些无异于纸上谈兵、空中楼阁。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第一要务,而黄鹰律师二十年来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民建的事业添砖加瓦,得到了民建中央、民建北京、北京市政法委、政协朝阳的一致好评,以下是黄鹰律师参政议政历程几件成果简述:

其一,朝阳政协调研。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两部法律法规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在税率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两税合一前,有人担心合并后外资可能撤出在华投资等举出一系列负面影响的意见,政府各部门也在各种中争议讨论该如何颁布和实施。

朝阳区是北京最大的商务区,外商投资企业众多。作为政协北京朝阳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的黄鹰律师敏锐地感觉到,新法可能对以涉外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朝阳区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于是建议由民建朝阳区委和政协朝阳共同进行调研。在2006年组建了由区政协和民建经济界、法律界人士组成的调研组,黄鹰律师担任调研组组长,历时近两个月,形成了近两万字的调研报告,成为朝阳政协调研的样本,并以主席建议案方式报送至朝阳区区长的办公桌上,结论是两税合一不会对朝阳产生较大影响,且对推进第四产业的发展可能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区领导如获至宝,“我们正要着手搞这个调研呢,没想到你们的报告已经出来了”。

在朝阳政协近十几年,黄鹰律师主持的调研多次成为区政协常委会建议案,并在朝阳政协全委会上代表发言。

其二,民建北京市法制委调研。

2014年初,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主任会上,黄鹰建议:为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议就“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调研,并担任调研组副组长,组织法制委委员到北京市政府和区政府进行广泛调研,最终形成《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该报告被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评为优秀调研报告,获二等奖,并在2015年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全会作为大会发言。

作为在律师界早已功成名就的大律师,黄鹰律师今日的采访中,很少提及其在律师业务领域的业绩。黄鹰律师道:“那是我的本职工作,本职工作如果没有做好,又谈何践行社会责任呢!”,笔者了解到多年来,黄鹰律师一直在为国内外各行业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其多年一直担任众多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此,应黄鹰律师嘱托,笔者也不再赘述。调查社会信息数据、深入社区调研、召开行业研讨会、参政议政为国家、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致力于民建事业,总有一种力量让他矢志不渝——那是用法治织就的中国梦。

依法治国、胸怀天下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

因黄鹰律师早在上世纪的1988年即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了兼职律师执业资格,1991年成为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对于要当一名专职律师的想法,一直萦绕、影响着他,1994年4月他正式从中石油辞职成为了一名专职的执业律师,并先后参与创建了时代(现时代九和,创使合伙人)、重组中伦(合伙人)和参与创立国浩律师集团(高级合作人)等中国本土的顶级律师事务所,1999年创办了道和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他也成为了中国律师业改革的先行者、蓬勃发展的见证者和实践者。

从法学理论启蒙到实践变革的35年,整好同步经历了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到高速发展的35年。作为一个法律人,黄鹰律师深知中国要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才是基石。

2008年,黄鹰律师担任了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建议创立“北京民建非公经济法制论坛”,他的建议得到了民建北京法制委和民建市委主委会的大力支持。七年来,该“研讨会”可谓硕果累累,研究成果颇丰,且已经成为了民建的品牌活动,得到了民建北京市委的重视和肯定,也得到了民建中央领导和民建外省市领导赞誉。我们更可喜的看到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为非公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充分体现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定意志,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激发新动力、开辟新前景。而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和企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北京民建非公经济法制论坛”恰恰是对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践行,进而搭建了民建法律人与企业家的沟通平台,为民建北京参政议政做出了重要贡献。民建北京非公经济法制沦坛(研讨会)被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授予2014年北京市民主党派凝心聚力工程创新成果称号。

2014年12月21日,“第六届北京民建非公经济法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以“法治经济·公正司法·产业机遇”为主题。该研讨会被中央和北京四十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其中《中国经济时报》非公经济专刊更是以四个版面全方位报道,黄鹰律师撰写的《对十八大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律环境的分析及建议》全文刊载。该文凝聚黄鹰律师大量心血而完成。文中,黄鹰律师对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存的法律问题,并就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存法律环境提出了诸多建议,可谓恳切而有分量。

一生都在奉献的法律人

上世纪的1999年,黄鹰律师即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设立了黄鹰育才奖学金,后又开始捐助科研经费,一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6个年头,黄鹰律师捐助的奖学金和科研经费已达五六十万元。汶川地震黄鹰律师捐款、捐物,深入山区黄鹰律师为贫困学子捐赠电脑、书包、铅笔盒……每次组织号召的捐款总能留下黄鹰律师的奉献。北京延庆小女孩儿闫某,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一直受到黄鹰律师的捐助,并在黄鹰律师的影响下学习了法律专科和本科学历,正在朝着一名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合格的法律人不断奋斗和努力着。

“不仅要自己做好,还要影响周围的人”,在2003年“巨匠律师实务培训”项目开学仪式上,黄鹰律师讲到。“巨匠律师实务培训”项目是为探索法律教育新模式,培养应用型律师业务人才,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中国律师杂志社、北京市巨匠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推出,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律实务培训体系,探索中国律师业专业化发展的新途径。全国律师协会推荐黄鹰律师为该项目讲师,清华大学法学院为黄鹰律师颁发专家讲师聘书。开学典礼上黄鹰律师为青年学子们讲授“如何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律师”,受到广大学子热烈响应。

后记

律师更多的要承担社会责任,必须要参与到政府治理的事务中来,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才智。在黄鹰律师的案头还摆着他马上要提的三份建议,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等行政部门,应该有更多有法律背景的人充实进来,基层、北京、中央,所以他写了三份。

黄鹰,与其说他是律师、民建会员、政协委员……不如说他更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为企业的经济活动保驾护航,为政府的依法施政建言献策,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倾注所有心血和智慧,他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结合到了一起,他无愧于这个大时代,他也肩负起了这个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