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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全国优秀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

2020-02-25 10:01:09 陈文律师 进入主页

赵伟主编 访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律师                         

原文地址:陈文  进取与超越 作者:黄晓艳

赵紫阳总书记出席 1987年8月19日 《中美经济贸易投资法律研讨会》在北京如期举行来自美国的一千二百多名律师在美国司法部部长的带领下 包机来到中国 与二千多名的中国律师同行进行了法律文化的交流作为司法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工作的陈文律师见证了这一时刻。

教育背景

兰州大学学士

黄河大学研究生院和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法学硕士

瑞士圣加仑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司法博士

工作经历

1987年~1989年   司法部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干部

1990年~1992年   司法部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副处长

1992年~2000年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

2000年~2003年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

2004年~今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

社团活动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北京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主任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印象

位于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十九层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律师行业中己稳稳地占据着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今天我们要采访的就是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律师。

走进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大理石上雕刻的“中大至正,伦理求是,文以载道,德信为本”十六个字。这是一个颇具规模的所,装修一新的办公环境,一间间大小不一的客户接待室,摆放着翠绿的植物,书架上整齐的图书,古色古香的办公用具无不透显出中伦文德律所的文化与品味。当然更吸引我们的还是接受采访的主人公陈文律师。

我不知道这位早年就读过兰州大学、黄河大学、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和瑞士圣加仑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三十六岁做律师并创办了中伦律师事务所,四十四岁还在读北大博士,如今在业界拥有知名度的律师,在不断进取向前的过程中究竟付出了多少,承受过什么艰难困苦。但我知道,他的努力已经让他变得非同凡响。直到今天,陈文律师的名字毫无疑问地与智慧、成功、知名大律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了中国律师界的一面旗帜。

繁忙的工作使得陈文将来访时间一改再改,我们终于见到了这位口才出众、务实干练、富有哲理思维以及独特人格魅力的陈文律师。在宽敞明净的办公室里,带着律师身上独有的自信与惬意,陈文律师向我们讲述了他自己的故事,并分享了他对人生的感悟。

记忆中的学生时代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陈文出生在河南省焦作市,背着书包上到小学三年级时,就赶上了文革开始,社会动荡不安,原本就淘气的他,很少上课,整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挖地道、到工厂学工、到农村学农。对于一个幼稚的小男孩来说,童年带给他的记忆是模糊的、琐细的、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

外面的世界尽管很复杂,很混乱,但幸运的是陈文从小就成长在一个良好的传统家庭环境之中。陈文的父亲是一个英语老师,母亲是一个医院的医护人员。孩子们很小的时候,为人师表的父母亲就对子女严格要求,无论是道德上,学习上,还是做人,要求儿女们做个诚实善良的人。

就这样,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与学校社会的动荡背景下,小陈文长大了,十七岁那年,高中毕业的他下乡了。

下乡后,陈文当过知青,做过工人,也做过老师,每天忙碌的都是做一些杂乱繁琐的工作。那时的社会给他的感觉就是动荡,在动荡之中,人往往会隐藏很多激情,隐藏很多对社会的感觉。陈文也是一样,尽管那时的他对社会的现象看不懂,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隐约感到当时中国社会充满斗争的政治存在着变革的希望,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溜走。

随着文革的结束和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一九七七年,中国恢复了高考制度,许多人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动乱的年代,下乡插队时,陈文都没有放弃学习,劳动得再累他总要看一会他带到农村的初中、高中课本和其他书籍。

陈文的父亲是焦作二中的英语老师,在父亲的鼓励和指导下,陈文刻苦地学习,苍天不负有心人。一九七八年,陈文考上兰州大学的英语专业,成为了令人羡慕的一名大学生。

现在的陈文已经回想不起自己小时候有过什么大的理想。他只依稀地记得:在电影中看到雷锋叔叔做好人好事,就想当兵。在报纸上看到陈景润等科学人物的报道,就想当科学家。尽管心中时时会有小小的想法,但根本就称不上是理想,只是变化中的一种喜欢而已。一直到今天,陈文都不愿意过多地去谈论已经淡忘的往昔,他只承认自己属于中国几乎被毁掉的一代人。

文革十年,相对于整个中国来说,的确推毁掉了许多的东西。在人们的记忆当中,那些年的社会是一个不堪去言说,而又令人极其怀念的年代,他给人们的思维和情感烙下的印迹太深了,它总带领人们不禁去回味那一丝一毫的经历,在回味中感受时代的沧桑和甜美。

大学毕业工作两年后,陈文感觉到自己的知识不足,想考研究生。在兰州大学读英语专业时,陈文曾经有过当外交官的想法。在实际工作中,他感觉到中国社会未来需要更多的还是法律,这些朴素和充满理性的思考使陈文养成了一种爱思考的习惯。法律对他的吸引力也与日俱增。于是他报考了武汉大学的法律系。可没有想到的是,最终录取他的却是黄河大学。

这也许是命运老人给他有意的安排,正是这样的安排改变了陈文律师的人生命运。

黄河大学于一九八五年五月在河南省郑州市正式成立,他是中国第一所中外联办的综合性高等学府,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和美籍华裔联合创办。后在一九九一年黄河大学正式并入郑州大学。

被动分到黄河大学研究生院的陈文学的是美国研究。当初,学校全是美国教师,学生主要来自全国各地,学习的主要内容就是研究美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

一九八五至一九八六年间,学校开设了《公司法》课程,陈文成为了中国学习公司法最早的第一批人。紧接着学校开设了《证劵法》,这些对当初的中国许多法律人来说,都属于根本不知道的新领域。

毕业前夕,学校原定给毕业生颁发美国纽约州大学学位学历,但有关政府机构出于主权利益的考虑,不想让、也没有同意让中国学生拿美国学历。于是,校方联系毕业生到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学习半年,一九八七年,陈文拿到了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法学硕士学位。

正是在黄河大学,陈文接受到了先进的西方教育,了解了西方法律的精髓,他的思维变得更加活跃,视野变得开阔。下乡时期的困惑和迷茫也终于在他进入黄河大学学习法律之后才从法律的精髓和法治思想中慢慢找到了答案。

前所未有的一次盛会

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九日,对于从研究生毕业后分到司法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工作的陈文来说,应该算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中美经济贸易投资法律研讨会》在北京如期举行,来自美国的一千二百多名律师在美国司法部部长的带领下,包机来到中国,与二千多名的中国律师同行进行了法律文化的交流。

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会议,在当时的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会议由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承办,当时的中央领导人赵紫阳也出席了会议。作为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第一个硕士,陈文协助赵大谋主任做了许多具体的工作。这次会议也是陈文自认为在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工作的几年中,做过的两件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陈文的英文基础很好,电脑打字速度很快。他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组织律师参会,负责与美方机构及美国律师的联系沟通。谈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去纠正网络上流行的一个说法。

现在国内外几乎所有的网络媒体都把钱天明先生尊称为“中国Internet先驱者”、“中国上网第一人”。的确,一九八七年九月,钱天明先生通过拨号方式在我国首次实现了与Internet的间接联接,通过Internet发出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封Email:“越过长城,走向世界”。

陈文律师在一九八七年七月,在与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律协联系过程中收到了美方机构发过来的一封邮件:

“祝贺你,陈文先生,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接受英文电子邮件的人,你将创造中国历史。”
从美国官方的邮件消息中,我们能知道和证明,陈文才是中国第一个直接接收电子邮件的人,陈文律师才算是事实上的中国互联网上第一人。

举办这次会议的宗旨就是向国外宣传中国的法律,让更多的外国人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并对中国改革开放进行检验。会议的中间还发生了许多耐人寻味的插曲。

会议组织者把美国律师分成了十几个团队,在全国十几个省市进行访问交流。在访问交流的过程中,美国律师代表提出要参观中国的监狱。经过与政府的沟通协谈,美国律师代表团到云南、北京等监狱,看犯人劳动和表演跳舞。参观完后,监狱领导把监狱加工厂里生产的袜子作为礼品送给他们。这些美国律师有许多都是美国国会会员,这一双小小的袜子,引起了他们对中国人权的关注,他们觉得中国监狱让犯人劳动是没有人权。于是引发了在八九十年代,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的袜子事件”。

这时,陈文律师拿出了一张珍贵的照片,就是《中美经济贸易投资法律研讨会》全体人员的合影,只有在我们两个记者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把这张照片完全打开。我们能想象得到当初会议的盛况和规模。

接着陈文律师跟我们谈到了他做过的有意义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在长城饭店举办了一个《中国欧共体经济法律研究会》,再一次让西方了解了中国。

有过承办这些大型会议的经验,随后陈文还策划了《中国沿海城市经济法律研讨会》,并第一次邀请台湾律师和韩国(南朝鲜)的律师来中国大陆,进行法律交流与沟通。

陈文分到司法部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后,把自己在黄河大学学习、了解到的美国法律,化作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并参与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中外法律交流的活动和会议。他在工作中优秀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也得到了部委领导的赏识。司法部为此奖励他,由他带队组成了一个去美国和加拿大参观访问代表团。随后不久,一九八九年,陈文拿到了瑞士联邦奖学金,去瑞士圣加仑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学习国际经济法。司法部建部后,陈文是第一个通过考试去国外交流的人。

瑞士面积不大,但气候温和,湖光山色,环境优美。冰川雪山的壮美、开满鲜花的峡谷、依山傍水的城镇、古朴典雅的建筑、异国的风土人情,曾给陈文留下了美好的印象。除此之外,就是瑞士拥有发达的银行体系和多样化的保险业务。但更让陈文记忆深刻的还是瑞士的律师形象。
在国外,律师是属于上流社会的一个阶层。国外的律师可能是由于职业的习惯,显得更加的“清高”,他们总愿意表现出受过良好教育和有着较高法律素养的形象。国外律师为他们从事这一职业而骄傲,他们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以及在行业中的声誉。他们不仅靠自己的法律技能,而且更重要的是靠竭诚服务的诚信赢得客户和市场。

在苏黎世的SSR律师事务所实习,陈文接触到了大量的国外律师,他阅读了大量西方的案件判例,了解了欧美法律体系。在这儿,陈文还耳濡目染了许多西方人做事情的态度、方法,受益匪浅。国外律师的工作是神圣而受人尊重的。

对欧美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让陈文了解到国外严谨的法学理念、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其优劣,加深了对《公司法》、《证劵法》中的理论研究,而在瑞士SSR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工作体验,则让陈文有更多的机会,逐步熟悉了西方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和管理模式,结识广泛的优秀法律人才,并为他后来自己创业、开创自己的客户资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九九〇年九月,陈文回国后,在司法部所属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巡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的改革开放走上了快车道。世界给予中国更多的关注,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日益增多,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

陈文非常了解外国律师行业,更看好中国国内的律师市场。有着很好仕途的陈文,在家人的一片反对声中,在司法部领导的关照下,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选择自己去创业去做一名律师,这在当时是需要有超人的胆量的。一九九二年,陈文与他人一起创办了中伦律师事务所。

首开房地产非诉讼领域的先河

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中,每个行业都有着特殊且精细的规则,相信只有律师才能对此全面了解,游刃有余。因此,政府依法行政、百姓维权、企业从事经济活动,都应该离不开律师的参与。然而,早在十几年前,律师的角色被理解为“打官司”,而无处不在的经济活动,反而成了律师提供服务的死角,从没有人会想到律师也可以提供诉讼以外的服务。

中国律师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定位不同,决定其提供的服务也不尽相同。陈文初为律师时,律师的专业分工还不是特别细,国家几乎每天都会有新法规出台,律师除了每天都要看新的法条,还要不停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再说律师每次要面对不同的客户,会遇到各种各样不同的问题,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这些都是挑战。天性中就喜欢挑战的陈文,正是被律师职业中的竞争性和挑战性所吸引。
 
   作为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陈文律师当时觉察到,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住房的改革势在必行,住房私有化也是早晚的事,而开辟律师在房地产非诉讼领域的业务,将有广阔的前景。
 
   一九九二年初,中伦律师事务所首开房地产非诉讼领域的先河。最初的服务是从外销商品房中开始的,第一批服务的项目是北京的金城公寓、金汇公寓和金都公寓三个外销公寓,服务的内容主要有起草合同、提供咨询、签定契约、参加谈判。

“尽管现在看来,当初律所的业务模式还不成型,内部管理也比较简单,但幸运的是,我们一开始就明确了事务所的定位和办所理念,这让我们能够始终坚持一个正确的方向,就是发展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中全过程的法律服务模式,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中国房地产市场,一开始律师的法律服务主要是围绕着开发商。由于房地产管理方面比较混沌,也不是很规范,只要开发商能拿到批文、拿到土地,就能从银行拿到贷款,也就能赚到钱。随着中国地产行业业务的转变,政府开始出台了倾斜的政策,银行的按揭作为支持房地产的一种举措。这时,房地产市场就围绕着按揭开始比拼,谁能得到银行的按揭,即标志着银行接受了这个房地产项目,对于买家来说不用全部付款,律师的业务也就围绕着银行的业务在改变。陈文律师就是力推中国住房按揭的人。

一九九四年,中伦律师事务所又率先向银行提供房地产按揭法律服务。

作为司法部第一个研究生、第一个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北京市第一批“下海”办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人,陈文结合自己对国家政策的把握、在瑞士圣加伦大学留学期间对西方住房制度的思考等等,认为对这项业务“看得很准”。于是坚定地开始了为期一年半的游说:找北京市建设银行信贷部,阐述按揭的法律关系、利益关系,开有关按揭的讲座;找北京市房管局,阐述按揭的法律关系、利益关系;一天,两天,三天,……从一九九四年初到一九九五年秋,整整一年半,陈文耐心而坚定地重复着上述内容。在他执著的努力下,终于,轰动京城律师界、房地产界、金融界的亚运村汇园公寓按揭业务诞生了!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成为了中伦律师事务所的第一批合作银行。

拿到第一家银行的按揭法律服务很不容易,陈文却仍然很自信。他又开始到各个银行进行按揭讲座,向银行的管理层讲解西方先进的金融管理模式,并根据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房地产业存在着大量的贷款需求,觉得中国特别需要房地产按揭法律服务。他在北京商业银行开按揭讲座,课后,全行一百多个支行竟同时上了按揭业务!很快,北京市各个银行都开展了按揭业务。陈文为律师业务又打开了一扇大门。尽管后来这个领域的业务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在当初无论如何都是值得书写的一笔。

代理客户签约买卖房产,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开启银行按揭业务,为房地产商的开发业务提供法律服务,项目融资,银行贷款。正是从这一个个具体的法律服务过程中,陈文看到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同时新矛盾、新问题也不断涌现出来,普遍存在房屋质量没“底”、面积没“谱”、宣传没“边”、合同没“准”、售房没“证”等等问题,楼市纠纷案日益增多,法律、法规环境也有待健全。

一九九八年,陈文律师在法律出版社出了一本《购房、租房》的小册子,这可能是律师写的第一本指导个人购房租房的法律知识的书,反响极大,被很多消费者当作购房租房的指南。这件事对陈文律师触动很大,他第一次感到人们在购房过程中是多么需要律师的帮助,是多么渴望了解房地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和不够而焦急。

除此之外,陈文律师还撰写了上百篇有关房地产和金融法律方面的文章,并有多篇文章获奖,其中包括一九九八年北京市司法局优秀新闻奖,一九九九年中国文联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一等奖,二〇〇三年获北京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论文一等奖。陈文律师主编出版了《如何防范房地产买卖中的风险》、《律师房地产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操作指南》和《中伦文德》杂志等书刊,为中国律师的实际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典范。

地产行业是一种服务在前,收费在后的专业领域。房地产行业又是一个充满了挑战和机遇的行业,这正与陈文厌倦墨守成规的性格“不谋而合”。看准了房地产作为新兴的业务有很大潜在的市场空间,于是,陈文选定了把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发展方向。

深爱自己职业的陈文一头扎下去,没想到真的就别有洞天。他开创性地发展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全过程的法律服务模式,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房地产的健康发展。他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深入到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房地产开发前期的手续、施工建设(包括装饰装修施工)、商品房销售和抵押、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为服务的客户规避了大量潜在的法律风险,以诉讼与非诉讼的方式解决了许多的争议与纠纷。

陈文说,律师的专业化是指某个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的特长、优势、志向,专门或者偏重从事某一项或者某几项法律事务的一种现象。随着社会分工深化以及法律不断发展,某些行业规则及惯例得到立法部门的认可,大量地上升为法律规定,法律与行业规则和惯例结合日趋紧密,法律服务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因此,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既要精通客户生产经营所涉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特别是规章规定,它们对规范客户交易行为,指导客户法律问题处理具有直接影响,成为形成法律意见的具体依据。同时还要律师广泛地了解客户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市场地位、成败事例、竞争策略、竞争手段等基本情况的重大决策。为适应这种变化和需求,对律师事务所来说,应主动出击,开拓新业务类型,通过利益分配、客户调剂等措施逐步从散广粗放型服务过度到精细化服务。对律师来说,在确保必要传统业务以及广度的基础上,从长远发展出发,增强专业实践,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投入重大复杂问题研究和处理,逐步转变成专家型律师。

作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法律顾问,陈文律师参与了北京许多房地产政策、规章的制定工作,起草、修改了通用的合同范本及其他规范性文本,全程参与了北京市多宗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他还先后主办过多次大型房地产法律研讨会,就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中的法律、理论、实践问题进行了法律宣传和理论与务实方面的探讨。

陈文认为,能够引领法律服务的方向、站在法律服务的前沿,这就是他所看重的自己在所工作领域起的作用,这种意义远远超过已经承办的标的达几十亿元的案件,以及因直接、间接地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专业房地产律师,得到的“房产律师的黄埔军校”的誉称。

平衡发展,推动新兴领域

陈文是一个喜欢探索新事物的人,他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挑战自己、丰富自己的机会。在房地产法律服务业内站稳了脚跟,闯出了名气,做出了品牌的陈文,不断去积累丰富的专业知识,也向其他领域拓展,未雨绸缪,时刻准备着。这时,积聚了太多能量的陈文终于开始释放,开始在金融业务方面展露真我的风采,同样取得了硕果累累。

一九九三年,陈文为工行、建行及华融信托和信达信托公司做了大量的事情,帮助他们追缴回收逾期的贷款;审查合同,及时发现了银行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贷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法律的解决方案,也有一些是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的。

陈文先后为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二〇〇八奥运北京工程建设指挥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及其所属支行、华夏银行及其所属支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及所属支行、美林和雷曼等投资公司、中融信托投资公司、中信证劵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银河投资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处理了诸多金融法律案件,并大量参与非诉讼的金融法律业务。办理过众多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项目或案件,特别是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银团贷款项目。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跨流域、跨省市的特大型水利基础设施,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项目总投资以静态论就需五千多亿,其中银团贷款占百分之四十五。银团成员行共有国家开发银行及工、农、中、建、交等八家银行参加,涉及金额将超过一千亿,期限长达二十五年。除资金量大、期限长等特点外,本次银团贷款还具有项目兼具经营性与公益性、项目可研报告尚未批准但工程已经开始边设计、边施工、边贷款,整个工程总投资额尚存在不确定性等特点,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个开放式的银行间合作协议对应的是数个银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项目法人尚未成立但银团贷款要及时推进,以及水费收费权质押担保、南水北调基金担保存在法律障碍、贷款及担保方案难以纯按市场化法律运作等“南水北调特点”。

为做好南水北调银团贷款的法律服务工作,陈文律师带领银团律师团的全体成员,在总结以往银团贷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次项目的特点,率先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搞一个既符合国际、国内银团贷款的惯例、又具有南水北调特色的银团贷款。为达到上述目标,不断与牵头行、参加行、南水北调办公室、项目法人等加强沟通与联络,夜以继日地投入到本次工作中,从贷款的原则和条件的确定、到各种合同文本的修改再到项目的研究、考察和合同的谈判等,均全程主持并亲自参与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还专门对银团贷款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写成理论文章,以讲课和分发资料等形式,向各成员行和项目法人介绍银团贷款的法律常识。

陈文律师的努力和表现,得到了包括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本次银团贷款项目各方的认可,为中国律师参与国家大型基础项目建设并提供法律服务、树立律师的社会形象、扩大律师的业务影响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陈文始终站在业务的第一线,纵观全局。他力拔头筹,抓住机遇,将事务所从房地产专业的事务所带向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

二〇〇四年,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运用而生。

在保持原有房地产与建筑法律业务的优势外,陈文还拓展了公司与证劵法律业务、知识产权和信息技术业务、诉讼与仲裁业务。金融机构金融知识产权保护更成为了中伦文德的特色业务。他们帮助国家开发银行及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整套的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体系的整体保护措施,率先在国内提出了金融机构的知识产权体系的整体保护。陈文律师对此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帮助金融机构逐步意识到自己的知识产权,包括品牌、软件、系统、流程等,均需要良好的法律保护。

在短短的几年间,秉承十六字理念和纲领,陈文率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一路走来,引领着中伦文德成长为有着数百优秀律师的大所,创造了一个成功转型的律师事务所的模板。现在的陈文没有就此停止向新领域的开发,他始终以一种在路上的心态,脚踏实地做着自己的事业,并向更高的目标攀升。

用能力证明自己的实力

由于法律的纷繁复杂性,决定了律师在社会生活和法律服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一个聪明的律师,还是有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职业操守,陈文就是一个智慧型的律师,陈文的智慧表现不仅指他具有严谨的思维判断能力和综合把握能力,他对国内、国外的法律条文的清晰理解,还包括他最善长的谈判方面。

“所有事都可以协商”,这是著名的谈判高手——英国的凯宾?卡纳迪的话。“律师仅仅有对法律知识掌握还是不够的,要做一个真正精明的谈判高手,你还要学会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和思路,有时候单靠法律并不能解决问题,你必须要和其他方法和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更要注意谈判时的技巧,把握平衡点,多角度全方位去考虑,均衡去实现双方利益,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陈文律师如是说。接着他又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

有一幢叫名人广场的大楼,他的所有者属于某房地产公司,其主要股东是中科证劵,买家是中油国际公司。

买家和卖家签订了协议,付了一部分买房款,办理好房产证过户手续。当买家正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买房款还有一半没付时,江西的一家商业银行起诉了卖家,江西高级法院派人来对房屋进行的保全措施。大股东宣布破产,同时卖方也申请宣布了破产并成立了破产清算小组。这时卖方的其他客户申请北京市二中院把卖方的土地使用权也进行了保全。

面对破产成立的清算小组,项目操作走进了死胡同,鉴于陈文在金融领域有很好的信誉基础,再加上他高超的谈判技巧,陈文参与到了纠纷的处理中,觉得可以努力地去试一试,于是,他亲自到江西高级法院陈述了自己的意见,然后让与项目有关的各方大家坐在一起进行协议解决,陈文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陈文建议先让江西的商业银行与各方签一个备忘录,内容就是让买家将后半部分的欠款直接打入南昌江西高院的账户。江西商行申请中国银行出具以中油国际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南昌高级法院出保证函。一开始南昌法院根本就不同意,但为了解决问题,保证款到法院指定账号就要解冻保全的地产,商业银行保证,如款到法院后假如法院不解冻的话,商业银行要赔偿。经过这些程序设置,钱打到帐号后,法院解冻,卖家和卖家的清算小组与买方继续履行协议。正是通过这种措施,陈文把一个不能进行下去的死案子做活了,让各方都得以解脱。

“其实我在做业务的过程中,始终把握一个思想,就是务实性。律师与医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并把当事人的事情办好,更要有实际的成果。当一个律师有信心也有能力并执著地能帮当事人把事情处理好,把问题解决好,客户能不追着找你吗?。”

陈文始终保持着一份严谨持重的行事风格。无论是与客户的交流,服务里的细节,还是谈判中的沟通技巧,他都素以务实严谨而著称,也由此赢得了众多客户、国外高层管理者、国内重要业务官员的认可和信任、尊敬和友谊。

大牌律师是这样炼成的

陈文认为律师不应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而应当致力于法律服务之道,精心于依法治国之路。与此同时,律师也不应该只是一个裁缝或工匠,不应当一味刻板地适用法律,而应有自己的主见和对法律的深层次理解,凭借自己娴熟的执业技能、高尚的职业品质、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一个好律师既不是看办案数量的多少,也不是比从业的资历,更不能论收入的高低。好律师要有正确的职业理念、高尚的职业道德、过硬的职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声誉,并把律师当成事业来做的激情和追求。

律师是个需要丰富社会阅历和广泛社会关系的职业。年轻律师在踏入律师行业的大门前,必须对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有一些认识和了解。随着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律师年收入的差距也很大。年轻律师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这会是个漫长、艰辛的过程。

首先成为一名律师,除了通过高难度的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证书外,还需要在律师事务所经历一至二年的实习期和培训期,才能拿到执业资格。实习培训期间要在律师事务所里要完成大量的基础事务,并且要不断的学习阅读大量的法律书籍,另外还要跟有经验的律师学习,这个过程是非常漫长的,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有些人就选择放弃,而坚持下来的由于种种原因,还不见得都能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因此,年轻律师执业之初一定要认识到这种困难。

进入到律师事务所后,年轻律师要先了解事务所,了解合伙人,并从最简单的基础事情做起。为自己制定一个必要的实习计划,如在这一年你应该看多少本案卷、看多少本书、做多少个基础性的案件,写多少篇文章。同时,积极配合律师事务所为实习律师制定的一个完整、全面的培训计划,如头三个月进行怎样的培训,后三个月又怎样安排、真正让年轻律师接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等。年轻律师要有自己的想法,并把这种想法和你的指导律师去交流。另外,年轻律师还要多学外语、计算机操作知识,来适应目前的社会环境。

其次就是年轻律师面临案源难的问题。年轻律师在做律师之初基本不具备开发客源、开拓业务的基本能力。初入行的年轻律师成为正式律师后,由于缺乏实战经验很难得到当事人信任,加之社会关系面不宽,接手的案子很少,代理费也低。为了缓解生存的压力,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年轻律师不得不四处奔波寻找案源,有的甚至在法院门前摆摊设点,碰到行人塞名片,有的律师就选择低价格来吸引客户和当事人,而也有许多的客户对律师的劳动成果并不认可,经常压低甚至拖欠律师费,这样造成了律师之间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更加剧了整个律师行业的恶性循环。

年轻律师开拓案源主要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和靠满意客户的推荐的方式。这就要求律师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较好的社交能力,建立与扩大自己的人际交往圈,牢牢抓住曾经提供过服务的每一个客户,给客户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以赢得与客户进一步合作的机会。年轻律师一方面要向客户展示自己的专业素质,给客户一种你就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专家的权威感,让客户感到把事情交给你来办放心;另一方面,要向客户展示自己的人际亲和力,让客户感到你对他的理解、关心与认同,增强相互交流的共同语言。律师应当积极帮助客户分析利弊,权衡得失,引导客户学会变通处理法律事务,以求得最佳的“效价比”。同时,青年律师还应在行为举止、职业化语言、着装仪容、服务方案、职业道德与操守等方面给客户以信任感。

客户和当事人只有当他们碰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时,才让律师帮他们来解决,只有到法院去打官司才会找律师,律师要想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帮助客户或当事人真正解决问题;要赢得高档次的客户、获得高附加值的业务,没有优秀的法律基础理论,没有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专业技能,没有不断积累的实战经验,没有过硬、扎实的本领作支撑是不行的。

“万金油”似的律师必然会逐步被日益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市场所淘汰。因而,青年律师从入行的那一天起,就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潜力、经验、市场等因素确定自己的定位方向,选择一两个专业作为自己的职业发展的方向,并着力于自己的专业能力发展,让自己成为某个行业、某个领域的专家。另外还要有广博的知识面,当你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坚实的法律知识,将会使你的业务开展的更好,这样在这个领域你就产生了自己的影响力。

律师职业本身是个前期投入高成本的智力化劳动,律师行业并没有太多光鲜的东西,实际上做一个好律师真的很不容易,比其它行业更难。业务成分有优有劣、服务效益有好有差,这些都需要年轻律师去判断与选择。年轻律师不仅要帮客户把工作做好,急客户所需。还要从多办好案,多写文章,多参与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开始做起。要注意防范律师职业中存在的风险,更要有坚强的毅力,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高尚的职业情操。

律师这个行业主要是一项具有正义感、成就感的事业。它主要是为大家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为你的当事人主持公道并最大限度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这应该成为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目标。当然通过你的努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适当的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无可厚非的,律师要有正义感,要有理想,还要有一种远大的抱负。

当我们问到陈文律师,在十几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让他感到做得最得意的事情时,陈文说:“我觉得律师这个事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够单独说某一件事情很得意某一天很得意,只是说我们在某个领域里面通过艰苦的长期不懈的努力,推动了某个领域的发展,如法律的发展,司法的发展,这样我们会觉得很欣慰,比如我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的努力,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并推动了这个领域的发展,还参与编辑了或撰写一些房地产方面的书籍,像《不动产抵押法律问题探析》、《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购房、租房》、《律师房地产业务》、《如何防范房地产买卖中的风险》、《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法务》,《中外资本市场法律制度》,而这些书能够服务于中国房地产法律和公司法律方面的业务,并且对年轻的法律学子学习有一定的帮助,这是我觉得最欣慰的事情。”

客户的信赖与肯定是律师们的追求。而陈文律师总是能让客户成为自己的朋友。陈文的实践热情和务实的品质,使得他的人生熠熠生辉,如今的陈文开始把视线投射到了国际舞台。

创新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源泉

今天中国的进步是由充满创造精神的中国人推动的。各个行业、各个区域、各个阶层的中国人都在为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着他们各种各样的创新性贡献。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的持续增强和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陆续兑现,也随着中国对人权保护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中国律师的地位将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律师尤其需要走在全球化的前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来拓展和稳定客户,需要律师用全面、及时、到位的专业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进而赢得高端客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胜出。

为了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法律服务国际化的需求,面对国内外同行日趋紧迫的竞争压力,中伦文德不仅在国内众多热点地区开办分所,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具有超前思维方式,勇于创新业务的陈文律师,敏感地看到了中国律师的全球化趋势,带领他的团队坚持“走出去”的路线,率先在英国伦敦金融城设立了分所。

二〇〇七年三月,中伦文德伦敦金融城分所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开业。这是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伦敦的第一家分所,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

伦敦是老牌全球金融中心,历史积淀深厚,其资本市场活跃,那里有上千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未来市场潜力很大。尤其对新兴企业而言,伦敦的AIM创业板市场独具魅力。同时,英国又是欧盟的重要成员,进入了伦敦,也就进入了欧盟,自然也就连接了同欧盟的业务合作与发展。

“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想要在市场上站住脚,必须自身要强。外资事务所可以来中国设所,我们也可走出去。”陈文的微笑充满自信。“我们在英国的律师团队,既有熟悉中外法律环境的中国律师,也有熟悉欧洲本土法律环境的英国律师。这样,在做有关亚洲业务、特别是中国业务时,在人才方面拥有竞争实力。”

伦敦分所成立不久,很快就着手国内一家已在英国上市的建材企业的增发方案。同时,分所还接到一些英国本土上市公司欲到中国资本市场上市的意向。由于政策限制,海外企业到中国上市短期内难以实行,但这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是一个挑战与机遇,也是一个全新课题。

为了让中国企业更加全面了解英国资本市场,也让英国资本市场了解中国企业的需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成功地在北京和伦敦分别举办了“赢在 2008·中国企业在英国上市融资及收购兼并高峰论坛”和“英中研讨会”,数百家中外企业参加论坛并进行了研讨。让更多的中国企业了解到企业境外上市的基本要求和条件,进一步推进企业境外上市的工作,同时也为中英企业的贸易发展架起了一座合作的桥梁。

“中伦文德的优势就是创新。这种创新分为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业务创新的地区由北京向国外开拓业务。”

陈文律师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业务类型有了更加明确的分工与合作,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创建了新业务的类型,专门成立了新的部门,主要有:电信、海峡两岸、西部开发、税务、环境保护、能源和中东法律业务事务部。

中伦文德以卓越和突出的业绩跻身于“世界律师五百强”(Legal 500)所推介的律师事务所,并于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被亚太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法律杂志ALB评为二〇〇六年亚太地区成长最快和最富活力的律师所之一,和二OO七年中国最具活力的法律事务之一。

二〇〇八年,无论是对于陈文本人,还是与理和律师事务所合并重新组合后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而言,都将是一个里程碑。这是中国律所前行过程中资源整合,扩大品牌,提升律所竞争力的又一典范,更预示着陈文律师将把律师事业做得更大、更强的希望和信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以公司、金融、房地产业务在业界享有盛誉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和以基础设施、金融、能源业务为特色的北京市理和律师事务所合并成功。作为正在实施的市场战略的一部分,合并后的事务所仍使用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以增强竞争力、提高工作效率。

“我个人认为这只是一个变化的过程,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中国市场是全球投资的热点,许多国外的资金和项目将会投向中国,这是中国人的机遇,更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大好机遇,在这样好的形势下,中国律师事务所若想在同外资事务所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发展壮大,自身必须做大、做强,才有竞争力。而要想把律师事业做得更好、更大,最快速的方式就是加强律师之间的合作,来应对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中伦文德所和理和所的合并思路主要是双方都有想改变的愿望和要求。中伦文德的‘中大至正、伦理求是、文以载道、德信为本’的办所理念,得到了理和所同仁的一致认可,经过一年多的沟通了解,双方做出了一些平衡的取舍。两家事务所合并,有业务互补的优势;合并最大的意义就是为更多的年轻人搭建了一个更新更大的平台,创建一些新的制度,把合并后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做强、做大,让他能成为未来中国律所真正的品牌。这也是中伦文德的又一次创新。”

从陈文律师充满自信的言谈中,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中伦文德将会再创辉煌。

提高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整体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开拓事务所新的领域范围,让规模化与专业化有机地结合,扩大事务所的影响力去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这些都成为整合后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方向和前进中的推动力。

只要能把自己十多年来做律师过程中的理念得以验证,并去体验整个过程,能给新的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年轻人留下更多的财富,并能得到中国律师界的认可,再苦、再累、再难,陈文都觉得无怨无悔。

主动参政议政、回馈社会

正如陈文律师的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瑞复曾经这样评价过:陈文律师不是为赚钱而做律师,而是把律师作为一种事业来做……

陈文不仅业务精湛,对社会工作也同样热情,他致力于做一个对公益事业有贡献的人。在担任北京市政府顾问期间,他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其中有很多在今天已经让我们切身感受到益处。

二〇〇三年,北京非典肆虐的时候,陈文就当时的情形分析了事态的发展,紧急写出建议,要求按人的年龄、职业、性别、分区域来播报每天被感染的人数,给大众传递信任感,最终提出的预防SARS分布图被采纳,成为首都预防非典的最有力的一搏。

二〇〇七年七月,北京市受理市民出入境证件的站点将新增至十八个,市民可就近办理护照等证件,大大提高市民办理证件的效率,这也要得益于陈文律师的建议被采纳,才方便了普通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

东便门旧城墙遗址改造,保护旧城墙遗址的建议,使得东便门城墙得以保存下来,让我们还能在现代的都市文明中时刻缅怀那段历史。停止停车泊位证明的建议、奥运开始禁止吸烟的建议等等,这些无不以百姓生活为根本,为着普通百姓的生活着想。

陈文是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和北京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在他的积极正确的领导下,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连续六年取得优秀委员会的称号。期间他曾多次组织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们召开研讨会,共同探讨专业知识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测。他曾及时发现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撰写文章抨击时政。

北京的住房形成了庞大的交易销售市场,中间更存有一笔大得让人无法相信的维修资金。这些钱到底如何处理,如处理不好会带来多大的社会危害?律师又该如何从专业的、法律的角度来提出更好的建议?这些都是陈文律师在考虑的问题。

一九九八年,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的住房公共维修资金都是依据这个管理办法进行筹措与管理。

第五条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陈文说,由于开发商的临时性问题,基于他与业主没有法律关系,又没有人对开发商是否随意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在理论上存在开发商有可能随意使用住房公共维修资金,而侵犯业主收益的可能性,实际的一些司法案例中也不乏开发商长期拖欠银行贷款的事情。在收取和管理住房维修资金的主体方面,只有真正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位才在法律上有资格对维修资金予以收取和管理,而开发商因其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格,又由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买卖关系,使得开发商在法律关系上不宜也不应该成为收取和管理维修资金者。从法律角度,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不存在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业主没有必须把住房维修资金交给开发商收取和管理的必要。

第九条规定:“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时,商品住宅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资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第七条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陈文说,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小区办的“代管”都是不适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不包括如何管理资金,更不具备管理巨额资金的功能,也无能力去按照第七条规定所说的进行证券投资。国务院颁布的证券投资资金管理办法早已经对资金的管理人、托管人的资格条件予以规定,维修资金不是投资基金,但建设部的《办法》里第七条规定维修资金可以购买国债,那么在理论上就存在,当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巨额资金期间出现国家发售国债时,这个资金管理人就会购买国债,而这样做显然与其政府职能是相违背的。

第十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资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住房公共维修金一般经由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或办理产权证时向购房人收取;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房管局小区办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小区办将维修资金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进行检查与监督。

陈文说,大笔的巨额资金就这样被移交了三次,每一次的资金移交都伴随着资金数额的变动,既有利息的变动,又有国债收益的变动,由于维修使用导致的资金减少,或者由于交资金的人数变动等等。但是,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是物业管理公司都不会承担这个风险,这个风险只能由资金的所有人—— 业主们来承担。让业主来承担由于第三人三次移交资金而带来的风险,从法律角度来讲,实际上就是对业主的侵权。

在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现状下,将维修资金长期交政府部门管理固然有不利之处,将维修资金交开发商或物业管理企业亦有其弊端,因为资金的使用与安全容易受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在该小区服务的时间长短或其可能与业主发生的纠纷的影响。作为一位从事多年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律师,陈文通过对住房公共维修金的分析,根据现实情况,提出了自己观点和看法:

根据法规,商品住宅的公共维修资金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目的是为了业主的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维修保养之用,开发商销售完成房产,双方买卖关系解除,开发商就没有义务再去为已经卖出去的房产进行维修了,所以以后十几年的维修只能由业主们自己根据房屋损坏的情况不断进行维修。

开发商销售出去的商品房应该保证其质量,政府部门也规定,业主在入住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给业主住房质量保证书、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无偿地对商品房的任何部位,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都要免费维修,无需使用公共维修资金,也就是说,维修资金应该在保修期满后才能使用。

正常情况下,在开发商开始售出第一套房子一年后,这个小区就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在开始卖房子时,也应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了,虽然最初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选聘的,但是当业主入住一年以后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信托关系,即业主委员会是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以信托的方式,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自己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基于契约关系,即根据与业主委员会所签的委托管理协议进驻小区予以管理。基于上述法律关系,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委员会认可的维修资金,另立专门账号,并代为保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拥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使用维修资金,只有业主委员会开会决议使用维修资金,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才能按照业主委员会通知的使用目的及审定的数额进行使用,而维修资金一定应在保修期满后开始使用才真正合理。

按照上述方法,既避免了维修资金三次移交所带来的风险,也避免了由于法律关系不明确所导致的开发商收取维修资金所带来的尴尬,又能使维修资金顺利收齐,最终达到及时保养维护业主们的房产目的。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能充分发挥其效能之前,可以仍考虑由小区办代为管理,但应严格限制小区办的管理权限,并规定其充分公开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能有效行使其职权后,小区办原则上均应马上将维修资金移交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设立专门账户存放该资金并负责日常管理。为避免出现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情形,该账户应对全体业主公开,同时应制定业主委员会使用该资金的金额与次数限制,超出该限制的资金使用则应由业主大会以一定的表决程序通过。

二〇〇六年一月一日,北京市建委正式开通了住房维修资金网上管理系统,业主们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〇〇七年,建设部重新颁发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原则,管理模式、回答了如何实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闲置时的保值增值问题,并明确了增值的归属。

对比一九九八年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二〇〇七年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就能看到修改后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让所有的业主享受到了真正的好处,拥有了真正的权利,这是一次有着重大意义的改变。

今天的陈文谈到自己曾经为此所付出的努力,他还是很自豪,很激动。

作为一个法律人,陈文更是不忘自己的律师使命,他还积极地参与了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改、草案制定。其中包括《律师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条例》的修改及为协助王利民教授与德国民法专家对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与修改,提供交流和评价的平台等。

在大力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陈文律师也时刻不忘回馈社会,回报母校——北京大学。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先后在中国著名的学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设立“中伦文德奖学金”,以资助那些品学质优、家境贫困的学子完成学业。如今,陈文身兼北京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分别在两大名校带了五名和三名研究生,将学生从课堂引向生动的实践中。他想通过多年所学、所思,用言传身教的方式带领那些追随他的学生们,为中国的教育事业、为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培养更多优秀的年轻人。

律所需要有吸引人的文化魅力

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并得到持久稳定的发展,最终成为一个“百年老店”,靠的不仅是事务所持续拥有一批批杰出的专业律师,有一套不断完善合理的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还应该拥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即事务所赖以生存发展并具有凝聚力的事务所文化。

陈文及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从事务所创立之初就非常重视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他们不仅吸取了众多事务所的文化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和激励制度,而且同时把事务所独特的文化理念提炼和浓缩为十六个字作为其所训,即“中大至正,伦理求是,文以载道,德信为本”。“中大至正”主要体现出事务所的发展方向,无论事务所的规模大小,事务所都要沿着正确的道路和方向向前发展,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与时俱进,永远追求完美。“伦理求是”实际上就是主张实事求是,追求客观存在的真理,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尊重客观事实,注重伦理关系,尊重历史的东西。“文以载道”表明事务所的律师要肩负正义,主持公道,以其文章来捍卫真理弘扬正义。“德信为本”强调的是做律师首先要做人,要做一个具有高尚品德的人,只有具备了讲信用、有品德的基本条件,才可以作为中伦文德的律师。

中伦文德未来的路如何走?如何打造中伦文德的知名品牌?从中伦文德的制度建设和全体中伦文德人的饱满激情中,我们可以去领略一下:

品牌和知名度密切相联,知名度是由事务所的每一个律师对每一点滴的小事,每一个诉讼与仲裁案件,每一件非诉讼法律业务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中打造出来的。建立和打造事务所的品牌首先要有全体合伙人律师的认同和参与,并共同来创建和发展事务所的主流文化。只有那些有共同志向的合伙人律师才能够同心同德并精诚合作,才能在事务所的品牌建设方面达成共识,进而去锲而不舍地从事这一事业。合伙人律师共同打造了事务所这一平台,事务所又为每一位合伙人律师实现自己的抱负与理想提供了空间与舞台。

品牌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每位合伙人律师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热情、汗水、辛苦和责任。合伙人律师一定要超越自我,要有一定的胸怀,长远的眼光,较高的精神境界和责任心,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真正认同律师事务所的文化理念,脚踏实地参与并奉献自己的精力。

打造事务所的品牌不但要在合伙人律师的文化理念共同认知的层面上取得一致,而且在事务所的内部结构治理,分配机制,合作机制,外部宣传,客户服务,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各到方面都要制定相应的规定与措施,以配合品牌的建设。

扩大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和知名度,除了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更要在行动上具体落实。首先要求律师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办好每一件客户委托的案件,争取多办经典案例。其次要求律师多写专业文章与办案体会,总结办案经验,进行理论与实务的探讨与研究,在行业内及客户群中树立自己的专业权威。再者,事务所要经常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举办不同的业务研讨会,给客户提示最新的业务发展动向,提供新的理论知识。最后事务所要办好自己具有影响力的出版物及相关专业信息动态。加强与客户及社会的联系的纽带,把事务所律师们最新的研究成果推向市场和提供给客户。

作为律所的领头人,陈文不断地追求,永不满足,为了对法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学到真正的东西,四十四岁那年,陈文考上了北大的博士。

谈起这次读北大博士,陈文开玩笑说是因为一次赌气而为。

有一次,陈文律师参加了中国大型项目招标考试,参加完考试后他得知自己的考试成绩没有及格,于是他找到招标考试处想看看试卷,结果被告知自己的试卷找不到了,陈文怎么也弄不明白,明明自己感觉并不难的考试,成绩却没有及格。他怀疑是不是试卷中有一页被弄丢了,对方根本就不认可。好强的陈文赌气说了一句:我就要考上中国最好的博士给你们看看。

第一年,参加北大博士考试的陈文没有考上。执著的陈文并没有放弃,第二年,四十四岁的他仍然参加了报考,在接到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兴奋的陈文给父母亲打电话,请求他们来北京带他去北大报到,这让父母感受到了无尚的荣光。

面对工作和学习时间的冲突,为了完成博士学位的学习,陈文每天很劳累、很紧张,但也感觉很愉快、很满足。他看了大量的书籍,有时为了写博士论文到深夜两点。四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北大许智宏校长亲自给他颁发了北大公司法博士证书。

陈文的妻子和儿子陪着他参加了北大博士毕业仪式,回想起全家人一起在北大合影留念时的种种情形,陈文有一种苦尽甘来的深深的陶醉感和幸福感。

多年来,陈文一直秉承着律师要对客户负责,敢于指出客户错误,原则问题上不让步的办案理念,并以反应快,及时周到、周全考虑,真正替客户着想的办案风格,深深地吸引着他的客户。陈文用他的真诚、为人厚道,替别人着想,尊重他人,吸取着他的合作伙伴,并书写着自己真正有意义的人生。

我们有理由期待,未来的中伦文德一定会走出一条宽广的新路,我们也更有理由相信陈文律师的未来一定会再创辉煌。

后记

陈文律师以他独有的人格魅力,敢于挑战的精神,带领他的团队走过了十六年。正是他用全部的激情和心血诠释着律师事业的神圣。无论这种诠释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都觉得是一种幸福。今天的陈文律师感受到更多的是社会责任,是时代使命,为了律师事业更加辉煌的明天,他仍然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正在努力超越自我。

“我是一个认真负责、富于进取、愿意坚持到底的人。打造中国知名的律所品牌,中伦文德将会是我验证的舞台”。这不是空洞的豪言壮语,也不是柏拉图式的泛泛空想,它将在陈文的身上得到了真切的实施和验证,他的身上似乎永远有用不完的精神和活力,这种气息注入了他生命的内里,延续着他常青的人生。

个人荣誉

2003年、2004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

第二届北京市优秀律师

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

2009年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杰出律师贡献奖

执业介绍

陈文律师从1992年开始执业,主要从事金融、房地产和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转让、销售和后期服务等房地产法律服务;银行信贷、项目担保、票据、支付结算、基金、信托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法律服务;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公司上市、债转股等公司法律服务。陈文律师为上百家的房地产公司及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多次参与了与房地产、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立法工作。陈文律师能熟练地使用中文普通话和英文为客户服务。

业务专长

擅长于房地产、金融及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转让、销售后期服务;银行信贷、项目担保、票据、支付结算、基金、信托和融资租赁以及与房地产、金融相关的诉讼和仲裁;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公司上市、公司债转股。

相关著作及论文 

1. 《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案例精选》 法律出版社,2008年 

2. 《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指引》 法律出版社,2008年 

3. 《中外资本市场法律制度》 法律出版社,2008年 

4. 《不动产抵押法律问题探析》 1998年北京市司法局优秀新闻奖 

5.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999年中国文联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一等奖,选自2000年文联出版社《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 

6. 《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 2002年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7. 《购房、租房》 法律出版社,1998年 

8. 《律师房地产业务》 法律出版社,2000年 

9. 《如何防范房地产买卖中的风险》 法律出版社,2003年 

10.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法务》 法律出版社,2005年 

11. 《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 法律出版社,2006年

工作语言

中文及英文